食道癌中期能生孩子吗
食道癌又叫食管癌,是发生在食管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占所有恶性肿瘤的百分之二。全世界每年约有22万人死于食道癌,我国是食道癌高发区,因食道癌死亡者仅次于胃癌居第二位,发病年龄多在40岁以上,男性多于女性,但近年来40岁以下发病者有增长趋势。
每个女性都有做妈妈的资格和欲望,但食道癌患者却因病症的阻挠而万分矛盾。这也是临床上医生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只要食道癌病人的生殖系统正常,生育仍是可能的事,但是,从医学角度上考虑和从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对一个结了婚的食道癌病人,应当劝阻其不再怀孕和生育。
食道癌病人在未痊愈之前,不应怀孕。妊娠,会影响患者的营养和体力,如果病人仍需进行间断的维持治疗,药物多是对胎儿有毒性作用的细胞毒性药物,会使胎儿产生畸形、流产、早产。若已经怀孕,应尽快设法终止妊娠。临床资料证明,妊娠可以促使食道癌的复发和转移,也给治疗带来很多困难,影响疗效。如果是患生殖系统或乳腺肿瘤的患者,是否可以怀孕,应当经肿瘤科及妇科专家会诊,确实对身体健康没有影响,而且具有妊娠生育能力,可以考虑妊娠。但一般以不妊娠为好,以免体内的内分泌系统平衡紊乱,扰乱患者健康。
有些患者是在妊娠期内发现癌的,这时应迅速中止妊娠,保护孕妇,及早治疗食道癌;如果临近生产,也可以进行引产或剖腹产,然后治疗食道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