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法可以确诊弱视呢
哪些方法可以确诊弱视呢?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弱视患者梦寐以求的,弱视作为一种眼部疾病,会引起视力低下等,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方法可以确诊弱视呢?
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确诊要点:(1)发生在视觉发育期内;(2)存在异常视觉经验;(3)最佳矫正视力下降;(4)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1)注重矫正视力与年龄的关系
新标准更注重视觉发育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到低龄幼儿视力未充分育或发育迟缓等情况的存在,对于矫正视力未到达0.9但高于该年龄段正常视力下限的儿童列为可疑对象,严密观察,不纳入“弱视”范畴。这样可以避免弱视诊断扩大化及由此引起的过度治疗。
(2)注重“异常视觉经验”在诊断中的作用
“异常视觉经验”实际上就是指引起弱视的病因(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几种常见形式。新标准中,对拟诊“弱视”的病例建议积极寻找引起弱视的异常视觉经验(危险因素)。对不存在上述“异常视觉经验”的病例,应进一步检查排除视路病变、颅内病变、癔症或伪视力低下等可能,而不该草率地下“弱视”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