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反转!时隔44个月,营改增后药企第一大罚单结果出炉,2.67亿天价处罚变成补缴1827万
本是营改增后震惊市场的天价罚单,却在漫长的沟通和市场的遗忘中化为轻风细雨。
早在2016年9月,复旦复华公布其子公司复华药业遭遇上海国税、地税联手处罚的消息,两笔行政处罚合计达到2.67亿元,相当于复旦复华2006-2015年十年净利润总和。此后,这一天价处罚在听证、沟通之后渐渐失去下文。
直至2020年的年报季,时隔3年8个月后,复旦复华终于通报这起事项的最新进展。4月23日,复华药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在追缴各项税费及滞纳金之外,此前的2.67亿元天价罚单已降至不足2000万元。
天价罚单大反转
时隔3年8个月后,复旦复华2.67亿元的天价罚单的威胁终于宣布告一段落。
在披露2019年年报之际,复旦复华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税事项的进展公告》。4月23日,复华药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对其2009年-2015年间的涉税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复华药业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其中,2012-2015年期间,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705.23万元,税额222.31万元;2009年-2012年期间,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6853.62万元。
针对复华药业2012-2015年期间接收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行为,稽查局决定对其各项税费进行追缴,具体包括:
1.追缴增值税222.31万元;
2.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1.12万元;
3.追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2.22万元;
4.追征城市教育费附加6.67万元;
5.追征地方教育费附加4.45万元;
6.追缴企业所得税1580.16万元;
此外,稽查局还需对追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
与此前2.67亿元的巨额罚单相比,此次稽查局开出的税务处理方案可算是“毛毛雨”。早在2016年11月,复华药业已自行补缴了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826.93万元。
对此,复旦复华表示,后续复华药业将依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缴纳相关滞纳金,此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影响的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金额为准。
曾号称“营改增第一大罚单”
时间转回2016年,复华药业2.67亿元的税务处罚曾被成为“营改增第一大罚单”,引起市场轩然大波。
2016年9月,复旦复华公告称,收到沪国税《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复华药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处1倍的罚款,共计1.47亿元;类似地,沪地税亦发布相关告知书,拟对复华药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处1倍的罚款,共计1.19亿元。
彼时,国税地税尚未合并,“营改增”的重大税务政策也刚刚实行两个月。“两票制”的推行给医药企业的营销模式带来重大转变,更给其财税处理能力带来挑战。
在告知书中,国税方面指出,复华药业在2012年7月-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为8.14亿元,税额1.38亿元。另外,该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5.23万元,税额222.31万元。
在地税方面,仅比国税多出一项违规事由:复华药业于2009年-2012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0家公司虚开的普通发票共计505份,合计6853.62万元。
此后,复旦复华相关人士曾对媒体表示,复华药业将就此进行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和申诉,并表示不认同部分国税、地税的计算方法。2016年11月,在补缴税费1826.93万元之外,复华药业表示,通过税务局稽查及自查,其认识到在2009-2015年期间在发票的处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
事实上,对于这一天价罚单,上交所也曾发出问询函,要求复旦复华妥善处理该重大事项,加紧沟通协调,及时披露相关处罚结果。
对此,复旦复华表示,控股股东复旦大学、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都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地与税务局开展沟通和协调,由于此事件是在医药行业的大背景下发生,又涉及到经营过程中的多个环节,且时间跨度长,涉及的数量和金额较大,因此需要相应的工作时间,故仍在加紧沟通和协调过程中。
在消息发布后,复旦复华曾短暂停牌,而在复牌后,市场自然报以跌停反应。不过,这一重大负面消息由于仍在“沟通当中”,随即逐渐被市场所忘却。然而,2.67亿元的处罚相当于复旦复华2006-2015年十年净利润总和,仍可算得上是复旦复华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虽然时隔3年8个月,但从结果来看,显然其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十分成功。根据复旦复华2019年年报,其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38.85%;实现归母净利润5551.14万元,同比增长29.74%。在卸下包袱后,复旦复华的投资者也无需继续悬心。
A股曾有反转案例
从监管罚单中“逃出生天”或者获得豁免,如此幸运的上市公司并不算多。不过,A股市场上也曾有过相关反转案例。
早在2015年股灾期间,由于涉嫌违法向外资司度提供融券服务,证监会曾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三家券商下发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予以顶格处罚,分别罚款3.08亿元、255万元和1.04亿元,并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及罚款。
彼时,三家券商被认定在对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时违反相应规则。根据相关规定,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并在该券商和与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券商从事证券交易连续满半年。
2018年11月,三家券商陆续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认定其与司度两融业务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彼时,该案的告终被认为意味着监管部门将以更加审慎开放的态度面对资本市场的违规案件,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后有可能实现“平反”的效果。
不过,对于监管调查而言,也并非总是导致负面结局。2019年以来,天夏智慧、金财互联、高斯贝尔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发布公告称受到监管的结案通知书,其此前遭遇调查的实控人/高管及公司自身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此外,颇为喜感的案例是,在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被查出后,圣莱达在2018年被监管处以60万元的顶格处罚。而凭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对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后,2019年7月,圣莱达成功向税务方面申请到了250万元所得税退税,在罚款之外还挣了190万元,这不禁令人佩服“会算账”。